作者:守正出新 题目:请教:工程货物招标中能否规定 招标人可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的货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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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专家:
工程货物招标中,能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人可以在签订合同后一定时期内按中标价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的货物量? 若增加采购货物量,中标人不履行时,需补偿招标人从别处采购多出的费用?
我在网上查阅时,查到某年招标师考试的一道题,复制如下,却一直未找到法律依据。烦请专家指教,谢谢!
24.在货物招标文件的编写中,一般可以约定合同货物数量调整范围的条款。招标人可以在中标货物单价不变的条件下,在一定幅度范围内减少或增加实际采购数量。其中调整的幅度范围一般不宜超过招标数量的()。
A.5%~10%
B.10%一15%
C.15%~20%
D.20%一25%
答案:B
解析:③合同货物数量调整范围。一般可以约定合同货物数量调整范围的条款。招标人可以在中标货物单价不变的条件下,在一定幅度范围内增加或减少实际采购数量。调整的幅度范围一般不宜超过招标数量的10%-15%,可调整的幅度过大将会增加投标人的风险并引起合同索赔。
2016-01-28 17:5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