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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关于招标补充等公告的发布
作者:新人要学习
题目:关于招标补充等公告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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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的工程项目,XX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了信息,XX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了信息,唯独漏下了XX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网,这个问题怎么办?

  发贴时间2016-01-29 0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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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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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只要满足在国家制定的媒介发布即可,不同媒介发布需要保证一致性。至于提问者所述没有在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并不影响实质性效应,如果为了避免政府不良人士找X,向其写给书面报告或者延长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对原先在其它两个网上发布的信息以通知的方式对其修改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就行了。






  发贴时间2016-01-29 05:10:05 
 ** 贴子回复

作者:新人要学习
题目:
MAIL:1401292351@qq.com
IP地址:110.53.151.*




谢老师指点,项目已完,做备案资料才发现的。如果被政府XX监管人员发现怎么办,是否会依据当地政策进行处罚?





  发贴时间2016-01-29 07:44:36 
 ** 贴子回复

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24.166.231.*




个人认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定了备案以及对职责分工的说明,至于地方规章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抵触,按照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抵触之规定,你公司只要向规定的部门进行了备案,就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形。





  发贴时间2016-01-29 16: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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