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某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提交投标文件时与另一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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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法律法规无报名程序,其原因是在招标公告的内容中告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限。投标人购买后即是已经报名,因此无需报名程序。
结合你们的问题,正确的做法如下: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时,在招标公告中一定写明投标人的资格合格条件,并告知可以联合体投标。发布招标公告后,潜在投标人张三应依据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评估自己组成联合体资格是否合格。评估后联合体合格时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就放弃投标以免浪费购买文件费用。也就是说购买招标文件时是不应对资格进行核查,只进行资格后审。所以张三购买招标文件后与李四组成联合体投标是无可非议的,无法律禁止。既然联合体资格后审合格,又经评标后成为中标人,这些做法都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你们做的无错,有投诉时依据上述说法解释即可!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06.
2016-04-06 11: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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