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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关于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
作者:海角孤星
题目:关于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
MAIL:543335349@qq.com
IP地址:125.72.238.*


唐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属于招标方,中标单位为联合体中标,且合同已签订完毕。现中标方提出需变更联合体成员,请问唐老师此种做法合规吗?若中标方有联合体成员变更说明,此法合规吗?

  发贴时间2016-04-15 11:13:49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23.*




  联合体每个成员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时,进行了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初评或终评,并选为中标人。如果联合体是不同专业企业成员组合时,其中某专业企业放弃联合时,整体联合体资格已经不合格,因此意味着该联合体放弃中标,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联合体属于同一专业企业联合时,只能减少成员,不能增添,因增添新成员未经资格审查。只能由剩余成员,承担合同任务。如果剩余成员能力不能胜任合同任务时,也应按违约处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15.






  发贴时间2016-04-15 16:34:04 
 ** 贴子回复

作者:tqnpctianyq
题目:关于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
MAIL:317064517@qq.com
IP地址:36.23.54.*




我想知道联合体是否和分包一样?只是在合同执行中不需要报审,及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管理联合体任何一方,如果这样理解,合同执行过程中,经过报审批准,可以更换联合体,如果不同意就是违约。

那么联合体和分包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发贴时间2016-04-16 13:31:50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14.252.7.*




联合体在投标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要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其内容包括各成员股份、分工(不是分包)、以及应承担的连带责任。中标后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在签约合同上分别签字。并遵从牵头人的领导和指挥。也就是说在合同执行期发包人(招标人)通过牵头人对联合体进行支付、监督和管理。所以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经济地位是平等的,对承包的各项目分工负责,也要承担其他成员违约的连带责任,并按其分工和责任进行资金投入、回收以及利润分成。这与合同中某项目分包不同,分包人是与联合体签订分包合同,并通过联合体(牵头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包人进行支付、监督和管理。
结论:联合体成员之间是协议,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之间经济地位是平等的,成员之间有分工,但不是分包;分包是分包人与联合体签订分包合同,发包人(招标人)是通过联合体(牵头人)对分包人进行支付、监督和管理。因此联合体和分包是截然不同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16.






  发贴时间2016-04-16 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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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qnpctianyq
题目:关于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
MAIL:317064517@qq.com
IP地址:115.229.160.*




唐老师,看了您的答复,我依然很茫然,我觉得只是:
联合体——是在开标前资格预审或评标中资格后审,
分包——是合同这些过程中的这个审查
联合体——有这个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审查
分包——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审查
其他方面的确没有什么区别,至于法律、条例要求的三方签约等仅仅是规定,实践中确实没有什么区别。






  发贴时间2016-04-17 23: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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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rid
题目:..
MAIL:77949755@qq.com
IP地址:112.90.151.*




个人认为,实践中,招标人(建设单位)对联合体每位成员,是以平行发包的方式一对多的管理,任何一方违约,招标人都能找其他成员。而在分包中,招标人只是形式审查,若领导有意某某分包,也会通过一定过场让总承包接受,这里就是让联合体成员接受,但不直接与其发生往来,由分包与总承包一起就分包的活儿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贴时间2016-04-18 22:41:30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再谈联合体中标后的联合体成员变更的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19.254.*




  我完全赞同virid老师的意见,联合体全部成员对招标人负责,既承担各自分工责任,也承担全部合同责任(即连带责任)。虽然在投标人中标时已经默认中标人选择的分包人,或者在合同实施时选择暂估价中的分包人要经过招标人认可,但分包人只对总承包人负责。所以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4.19.






  发贴时间2016-04-19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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