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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政采采购项目能否以工程类资质作为投标人资质
作者:flygreed
题目:政采采购项目能否以工程类资质作为投标人资质
MAIL:29537385@qq.com
IP地址:218.22.56.*


背景:
部分地方将智能化工程化为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在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要求供应商具备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

问题:
上述项目作为集中目录,由集采中心代理,那么应该确定为货物类项目,而非工程类项目(工程类项目执行招法,由工程代理机构代理)。
这样的话,货物类项目,还需要设定工程类资质吗?
工程类资质标准,相关主管部门明确为承担工程类项目时,应具备的资格。

请予以解答!

  发贴时间2016-05-06 11:04:10 
 ** 贴子回复

作者:姜堰招标
题目:政府采购可以设置供应商资质条件
MAIL:405938464@qq.com
IP地址:58.222.19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发贴时间2016-06-02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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