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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招标文件能否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漏项即作为废标处理”等?
作者:lizg
题目:招标文件能否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漏项即作为废标处理”等?
MAIL:410442556@qq.com
IP地址:123.127.35.*


招标文件中,为促进投标人做标书的认真和准确,能否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漏项即作为废标处理”?能否规定“当以单价计算的合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并用以修订单价”?

  发贴时间2016-05-17 13:42:59 
 ** 贴子回复

作者:咕咚一声
题目:标准文件已有阐述
MAIL:54gudong@sohu.com
IP地址:61.184.35.*




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章节响应性评审部分,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评审标准是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章节第2段投标报价说明,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因此,规定工程量清单报价漏项即作为废标处理的意见不妥。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3.1.3关于算术错误有详细阐述,修正后的价格仅为评标价,中标价仍然为投标函中的价格。

 湖北  海东  
     2016.05.17






  发贴时间2016-05-17 16: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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