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低于成本价竞标评标基准价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作者:王燕
题目:低于成本价竞标评标基准价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MAIL:343949123@qq.com
IP地址:101.106.239.*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低于成本价标准,报价确实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企业报价,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基准价计算除“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全部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请问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是否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发贴时间2016-05-17 18:08:08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14.210.54.*




评标办法里应有低于成本价按无效投标处理的说法吧,评标办法里也应说明无效投标报价不参加基准价计算吧





  发贴时间2016-05-18 16:06:57 
 ** 贴子回复

作者:王燕
题目:低于成本价竞标评标基准价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MAIL:343949123@qq.com
IP地址:101.106.239.*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里没有说明无效投标报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只说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发贴时间2016-05-18 23:04:55 
 ** 贴子回复

作者:咕咚一声
题目:明显低于成本的处理
MAIL:54gudong@sohu.com
IP地址:61.184.35.*




项目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2001年七部委12号令(2013年九部委23号令修改)第二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不参加基准价的计算。

   湖北  海东
      2016.05.19






  发贴时间2016-05-19 15:30:11 
 ** 贴子回复

作者:会飞的蜗牛
题目:关于低于成本价的讨论
MAIL:shenjun681009@126.com
IP地址:218.107.248.*




诚如海东老师所说,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确实应该被否决,而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但问题是评标委员会怎么来认定?标准是什么?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我们这里所说的成本价是指某投标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是其他企业的某个成本或其他投标单位的平均成本。所以说七部委令规定,即使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的报价,也只是需要这家投标单位作出说明、解释或澄清而已。如果投标单位能过作出合理的解释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就不能认定这家单位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所以在认定投标单位的报价低于成本的时,应当慎重行事!





  发贴时间2016-05-20 17:04:18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