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作者:cmcc10 题目:唐老师,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请你不吝赐教 MAIL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作者:cmcc10 题目:唐老师,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请你不吝赐教 MAIL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8.*


咨询一下:(1)如果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实际清单汇总价a>投标函报价,评审时该如何处理?评委可以要求澄清吗?
如果不接受澄清修改报价做法,那在签约后如何解决报价同清单不一致造成的结算问题?
按照案例教材上的说法,似乎不允许。但是清单出错却是可能的,经过评审核算可能会出现汇总价错误。按照逻辑判断也可能出现清单汇总价同报价不一致的情况。
(2)关于建设合同安全责任:如果在合同中约定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自负,合适不?经常会有一种说法,说是只要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是脱不了干系的,不管合同制咋样签的。
(3)关于建设期间工程的产权归属:可否在合同中约定,建设期间的产权归属建设方,验收交付合格后归属建设方,这样是否可以据此划分建设期间的相关责任?    2013-10-10 21:01:06 


  发贴时间2016-06-07 10:48:15 
 ** 贴子回复

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迟到的答复“咨询一下问题”
MAIL:tanggq@ctba.org.cn
IP地址:123.122.18.*




  今天为答复“工程招标类序号1380的‘低于成本价竞标如何认定?’问题”时,发现了作者:cmcc10的提问:“唐老师,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请你不吝赐教”由于未看到,未及时答复请谅!先将你对问题重新发布在本栏目中,是否能引起你的注意!我的回答也算是“对你的补偿吧!”。回答如下:
  1.如果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实际清单汇总价a>投标函报价,评审时该如何处理?评委可以要求澄清吗?
答:无论工程量清单是否有错误,都有可能出现实际清单汇总价和投标函报价不一致的问题。除工程量清单计算有错误外,投标函中所报投标总价,也可能与工程量清单汇总价不一致。如投标人正在密封投标文件之前为提高竞争力,在工程量清单汇总价来不及修改时,降低投标价格。因此只能体现在投标函的投标价格!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以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为准,修改投标价格,也依据此价格进行评标。因此无需评委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请你不要用所谓的“教材”为准,因教材错误太多,应以《招标投标法》、条例、配套性文件,以及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切记!
  在上述情况下,既然以投标函投标总价为准,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何解决实际清单汇总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的问题呢?正确处理是:以投标函中投标总价除以工程量清单汇总价,如其商为0.97时,在合同执行期每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相对应的项目费用时,都乘以0.97,就为该项目的结算额。本人在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国际招标的合同执行期就是这样结算的!
  2.在施工期的安全责任的问题。在合同执行期,属于承包人的施工范围内,由于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所有安全问题,均应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发包人(等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引起的安全问题与损失,则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关于建设期间工程的产权归属问题。在合同执行期产权归属是发包人(等于建设单位)如果建设单位不是发包人时,在合同执行期产权应是发包人的,待项目合同结束后,验收合格以后,再由发包人转给管理单位,即建设单位。因此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产权归属,也依此进行责任划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6.07.






  发贴时间2016-06-07 11:38:50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