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ztdd 题目:急急急:如何界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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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一上市公司有一个项目需要招标,其提供的前十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A个私企业:22.14%,B国有企业:16.14%,后续股东(国有还是个私企业尚未核实)占比分别在3.26%、1.84%、1.39%、1.16%、0.93%、0.63%、0.62%......,目前感到困惑的是能不能根据第一股东为个私企业,直接就可核准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还是必须逐一搞清楚后续股东是否为国有企业或个私企业,再根据所有国有企业所持股比例是否超过第一股东(还是超过所有私人股票),再作判断。即如果所有国有企业所持股(相加)比例大于第一股东(个私)(还是超过所有私人股票,此处也感觉困惑),则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请老师赐教!谢谢
2016-06-29 12:4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