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如何处理过了招标文件规定异议时间的异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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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赞同黄老师的答复。其原因是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目的,是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影响投标人正确理解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关。因此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以保证招标人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对编制文件作出响应。过了上述时间,招标人来不及答复,或者投标人没有时间做出响应!因此一般性问题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招标人就不接受,也不答复了。如果过了规定的时间,而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属于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时,为防止因违法而终止招标,应及时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以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人应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截止的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充裕的时间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7.31.
2016-07-31 11: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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