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代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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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只有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段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这条规定充分说明,投标人可参加也可以不参加开标会,参加与否他的投标文件依然有效。也因此投标人派谁参加开标会由其自主决定。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派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是恰当的。在投标文件中已经有授权书,因此无需随身携带授权书。
开标会议只是通过开标唱标了解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情况,依此评估自己的竞争地位,再无其他作用。我国不知何因已经将开标会议作用夸大太多太多!个人认为应还其本来作用!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08.09.
2016-08-09 20: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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