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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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月网友: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有意义。
我也对此问题思考过,并将个人的一些看法提供如下,供你和网友一起参考:
虽然在“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施工(项目管理)企业【在此假设:该施工(项目管理)企业融资的建设资金不是政府或国有资金】,也应当公开招标的,原因如下:
1.污水处理厂项目,是属于关系到公共利益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必须实施招标。
2.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最终投资的责任主体和项目发起人,应当是政府部门。
3.BOT项目,表面上看是施工(项目管理)企业负责筹集建设资金,但其在约定的“运行期”中获得的收益,是以“牺牲”了原政府垄断收益权作为代价的。这个过程,按照经济专业术语应被定义为:“转移支付”。
所以,该污水处理厂BOT升级项目,在通常情况下应当公开招标。
特殊情况下,也应当按照投资管理部门的有关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为准。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618.28
2016-08-28 2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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