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我对投标保证金和优惠条件提供时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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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也即在投标截止前提交。其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都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表明,也就是说不能在投标截止后在开评过程中提出。其原因是:
1、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标人投标截止后,提出退出投标和开标后放弃投标,这将给招标人造成减少一个选择。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提出放弃投标时,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开标过程已开始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这时提出放弃投标,又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就起不到抑制投标人放弃投标的作用。因此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的优惠条件也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表明。如果在开标过程提出优惠条件,就意味着他在了解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之后,再提出给予招标人优惠,即为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修改自己的投标价格或投标方案。这样作既违反《招标投标法》,也是对其他投标人的不公正。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8.9.12.
2008-09-12 2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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