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线专家2
题目:关于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未附有购置设备的技术规格标准应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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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拿招标工作当儿戏,招标文件居然没有购置设备的技术规格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投标人为编制投标文件必然依据自己的理解提出技术规格和投标价格,因此投标人不可能是在统一技术规格和标准条件下编制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因此无统一标准评标,也无法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是否符合采购人的需要。所以这样的招标和评标是无法进行下去。如果用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否决所有投标,显然对投标人是不公正的!因此只能终止招标工作,按下述程序处理:
1.发布终止招标的书面通知;
2.退还所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人旅差费用等;
3.重新编制招标文件,补上采购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标准;
4.发布公告,以及按其招标程序依次进行。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16.12.29.
2016-12-29 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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