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暖的太阳 题目: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中有两家存在控股关系后续应该如何操作
MAIL:1982733560@qq.com IP地址:125.72.15.*
|
|
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依法进行某装修工程招标,委托金额5千万元。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制,经评审有9家单位通过,D公司投诉认为通过资格预审的9家单位中A公司和B公司存在控股关系,经相关部门核查确定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于A公司和B公司是否能够参加该项目投标产生不同观点:
观点一:
认为A公司和B公司均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观点二:
认为应该从中选择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请教:是必须选择一家参加投标吗?如果不选择可以吗?本人的观点是A、B公司均不能参加投标。
提前感谢各位专家能够解答!
2017-03-04 1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