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现场携带的真身份证,与标书附的真身份证不一致,原因是换了地址,被判废标
作者:qq2510279
题目:现场携带的真身份证,与标书附的真身份证不一致,原因是换了地址,被判废标
MAIL:563511698@qq.com
IP地址:14.112.231.*


现场携带的真身份证,与标书附的真身份证不一致,原因建造师换了地址,开标时候拿的新的真身份证过来开标,但是被评为废标,这确实合适吗?标书上的身份证是真实的,只是地址不同。求专家解答

  发贴时间2017-08-03 00:38:19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参加开标会议验明正身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76.201.3.*




  开标会议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投标结束,进入评标阶段。但是开标会议本身只是通过唱标让所有投标人理解各投标人投标情况,以便了解自己的竞争地位。所以不必过分夸大其作用。何况七部委27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议,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只要按期提交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他的投标也是有效地。因此在开标会议上可以进行签到,以便统计参加单位。无需验身份证。就你提出的问题看,就因身份证地址不同,否定其投标。对招标人来说少了一个投标人,就少了一个选择,是其损失!对投标人来说失掉了一次中标机会。实在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7.08.03.






  发贴时间2017-08-03 22:30:16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