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发包方式变更相关问题
作者:q419121026
题目:发包方式变更相关问题
MAIL:419121026@qq.com
IP地址:220.165.111.*


事件:某一项目招标人邀请招标,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日期2天后,招标人想停止招标,采用直接发包该项目。

问题:此操作是否合法?具体步骤该怎么进行


  请教唐老师及各位专家给予解答为盼!

  谢谢!

  发贴时间2017-09-06 15:47:56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发包方式改变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76.201.3.*




  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出售招标文件之后改为直接发包方式时,必然要终止原招标。因此依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售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及时退还所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所指损失包括人员旅差费、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投入的费用等。妥善处理上述工作后,再进行直接发包工作。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7.09.06.






  发贴时间2017-09-07 08:31:48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