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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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网友:
1、不受合同价款的限制,与实际损失金额相关,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的1.3倍,否则对方可请求降低赔偿金额。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您可参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和解决此问题。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8年1月25日
2018-01-25 07: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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