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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项目出现了重大变更,重新招标问题
作者:木虫
题目:项目出现了重大变更,重新招标问题
MAIL:544350773@qq.com
IP地址:123.151.77.*


已经确定中标人,还未签合同。项目出现了中大变更(规划变了,工程量比以前少很多),这样是否需要重新招标,具体该怎么操作??

  发贴时间2018-03-12 19:22:53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已确定中标人但未签订合同时出现重大变更该如何处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76.201.3.*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是应避免重新招标。因为已经确定中标人,一旦发出中标通知书,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合同签订是指合同生效)。在这样的情况下重新招标,就意味着原招标已经终止,并改变中标结果,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应承担法律责任,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济赔偿除投标相关费用外,还应包括编制投标文件费、投标工作的差旅费,以及终止合同时的损失(动员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和利润等费用)。所以上述赔偿费用是一笔很大数额,重新招标要慎重!如果不重新招标可按下述办法处理;
  1.在签订合同前通过谈判,进行部分子项目取消和工程量减少后,适当提高各子项目单价(人工和施工机械效率降低)。如果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就先按原工程规模签合同。
  2.待合同执行期,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变更原则进行处理,也是适当提高各子项目的单价。不知你们合同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如没有规定,建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或2012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变更原则处理。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8.03.12.






  发贴时间2018-03-13 00:24:39 
 ** 贴子回复

作者:木虫
题目: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吗?
MAIL:544350773@qq.com
IP地址:123.151.77.*




双方是否可以双方终止





  发贴时间2018-03-13 19:40:34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再谈已确定中标人但未签订合同时出现重大变更该如何处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76.201.3.*




  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起因是招标人发生重大变更,因此也应进行赔偿。如果不进行赔偿,招标人在招标过程说停就停,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肯定招标气人不干。所以应对双方都应有约束才行!除非承包人(中标人)不要招标人的经济赔偿。但是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改变中标结果(违反《招标投标法》)时,也要进行处罚。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8.03.13.






  发贴时间2018-03-14 01:33:48 
 ** 贴子回复

作者:木虫
题目:如果双方都同意终止,应该走什么程序,怎么操作。
MAIL:5443507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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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同意终止,应该走什么程序,怎么操作。用不用请示监督部门同意,还是直接发布终止公告就行。双方都同意终止,依然会被处罚吗?





  发贴时间2018-04-12 1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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