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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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所以该燃气公司与工程公司在发包过程中均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原合同无效。至于直接发包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则需要看项目的投资额与合同金额才能判定。
让其承揽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也需要看该部分合同金额是否达到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额度才能决定是否可以直接由该工程公司承揽。
让其发包与管理个人感觉亦不妥。委托其发包的行为实际上是让其代建或项目管理,因为该工程公司地位不是建设单位。按照一些地方代建管理办法,代建单位本身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按照建设部关于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项目管理单位本身也需要具有相应资质才能从事项目管理。以上个人意见。lfm
2008-12-16 14: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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