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guest搜索 登陆 注销  

 

发表一个新主题       浏览上一篇主题     浏览下一篇主题
 * 贴子主题: 投标有效期过后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有效?
作者:liq
题目:投标有效期过后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有效?
MAIL:liq6726@163.com
IP地址:219.239.58.*


投标有效期过后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接受,请问该中标通知书是否有效?

  发贴时间2009-01-05 13:44:42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答复
MAIL:guest
IP地址:202.118.74.*




    无效。按《标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内必须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告投标有效期,在这个时间段内进行评标定标工作,并发出中标函。如果此期间内不能确定中标人,则应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拒绝则退回投标保证金,接受则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而且原投标书有效。
    个人浅见,意在交流。
                             贾革续于大连理工大学 09-01-08






  发贴时间2009-01-08 20:04:44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我对投标有效期理解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34.*




  我同意贾老师的意见,并补充如下: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规定投标有效期的目的,是用于约束投标人和招标人某些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组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准备合同文件和签订合同等。所以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就意味着投标文件已经失效。因此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后发出中标通知书,是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中标人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拒绝接受中标。因为接受中标时会涉及项目的工期、物价波动和投标价格等许多问题。当然招标人这样做也是违法的,并对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是不公正的。
  结论: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上述任务时,招标人应及时采取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措施。有效期结束,即所有投标文件失效,应重新招标。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9.1.14.






  发贴时间2009-01-14 09:25:57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非常感谢!
MAIL:guest
IP地址:219.239.58.*




非常感谢!





  发贴时间2009-01-14 16:14:41 

登录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