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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是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还是重新招标?
作者:木虫
题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是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还是重新招标?
MAIL:544350773@qq.com
IP地址:123.151.77.*


中标候选人已经公示完毕,中标通知书未发,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了中标资格,是不是应该没收保证金?
招标人必须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吗?可以重新招标吗?

  发贴时间2018-09-26 19:55:09 
 ** 贴子回复

作者:唐广庆
题目:关于中标候选人排序、放弃中标和重新招标的问题
MAIL:tangguangqing@vip.sina.com
IP地址:76.201.3.*




  对你的问题有以下看法:
  1.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目的,就是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不能选择重新招标。只有所有中标候选人都放弃时,才可以重新招标。否则对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是不公正的!
  2.在未发中标通知书的情况下,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时(无论是哪一个排序)都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如果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放弃中标时,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达拉斯2018.09.26.






  发贴时间2018-09-26 23:23:31 
 ** 贴子回复

作者:friendlyball
题目:...
MAIL:mywallet@163.com
IP地址:39.155.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发贴时间2018-09-27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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