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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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及的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评分)的做法,目前,只是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中适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规定如下: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复杂、评审工作量大,其评标委员会需要分组评审的,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且每组每个成员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分组方案应当经全体成员同意。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其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与负责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9年9月12日
2019-09-12 08: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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