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老徐
题目:安徽老徐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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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行业各专业项目均不同、且项目具有地域不同等特点,不宜给出固化规定或给出区间范围。所以,网友所提出的问题,在国家国务院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层面无具体规定。
这需要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具体项目具体分析,分别处理。
目前,在国务院部门规章中,只有国家工信部2014年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合同金额比例超过1.5%,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费用明显低于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的,方可被认为“比例过大”的情形。
建议网友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项目审批部门或核准部门咨询;实行备案制项目,可向项目的同级行政监督部门(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咨询。
个人意见,供参考。
安徽 徐鹰
2019年9月28日
2019-09-28 1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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