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起剑舞 题目: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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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派某某行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满足建市(2008)48号文等相关文件中“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规定
这条是不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二款之规定,即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我理解48号文这条应该是适用在合同执行或者实施阶段,不应该在招标阶段出现,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老师和专家解答,谢谢!
2020-04-08 21:5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