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
guest
:
搜索
登陆
注销
*
贴子主题
: 合同效力问题
作者:nthjb
题目:合同效力问题
MAIL:NTHJB@SOHU.COM
IP地址:58.241.164.*
请专家赐教:最近本人参加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讲,老师讲:招标文件效力优于施工合同,对吗?(我以前接受的知识是相反)
2009-03-02 15:12:13
**
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关于招标文件优先于施工合同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28.*
如果施工合同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时,这是两个不同时期的文件,就没有优先的问题;如果施工合同是指施工合同条款时,它是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其优先次序是在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函之后,而在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等之前。
可见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无法对比优先。这种提法本身是不太准确的!如果我理解错误,请告知!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9.3.3.
2009-03-03 09:49:14
**
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招标文件与合同的关系
MAIL:guest
IP地址:221.223.53.*
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招标投标法》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即将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与合同履约有关的所有内容纳入合同。招标文件本身并不是合同组成部分,所以在一般解释合同效力的条款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因为内容上它属于要约邀请,这也是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因。所以招标文件在双方签订完合同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存在再用招标文件解释合同内容的问题,二者没有可比性。 lfm
2009-03-03 12:28:43
**
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同意楼上观点
MAIL:guest
IP地址:222.91.216.*
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招标投标法》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即将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与合同履约有关的所有内容纳入合同。招标文件本身并不是合同组成部分,所以在一般解释合同效力的条款中,不包含招标文件,因为内容上它属于要约邀请,这也是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因。所以招标文件在双方签订完合同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不存在再用招标文件解释合同内容的问题,二者没有可比 支持楼上观点
2009-04-30 22:34:16
请
登录
后对本帖子进行回复!
谁可以发表?
所有注册会员均可以发表和回复主题!
主题标题
不得超过 40 个字
输入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中数字
帖子中最多包含
4000
个字符
程序版权所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本论坛主要用于方便工作交流和沟通,请勿作他用
论坛中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