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题目:唐老师,请教个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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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局3#孵化厂房工程重新确定中标人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嵊招管办{2009}02号《嵊州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办公室违规交易处罚通知书》精神及要求,科技局3#孵化厂房工程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天宇建设有限公司”补被市招管办取消中标资格。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于2009年4月7日上午9:00在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召开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会议,并从其余投标人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请贵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人在收到本通知后携带由嵊州市建筑管局出具的技术分证明、建造师无在建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函到会,迟到或未到视为放弃重新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代理书。
招标人:嵊州市科学技术局
代理机构: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问招标人,这样的做法对吗?????????
2009-04-01 12:3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