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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作者:qhzb
题目: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MAIL:jkei@163.com
IP地址:118.213.133.*
办法中第三十五条“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同事间讨论时,有人说其中的“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仅指的是监理工作设计、咨询机构,如图纸设计单位仍可参加投标。
我理解为只要是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不管是图纸设计、方案设计还其他类型的咨询服务。
2009-04-14 08:46:53
**
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关于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41.*
你的理解很对!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9.4.15.
2009-04-15 1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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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谢谢唐老师
MAIL:guest
IP地址:118.213.135.*
谢谢唐老师
2009-04-15 1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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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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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进一步理解
MAIL:guest
IP地址:221.223.56.*
这里的“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的本意是招标前,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过咨询服务, 除上面的理解外,又如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为设计立功了咨询服务(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咨询服务。 lfm
2009-04-15 1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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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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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uest
题目:
谢谢老师
MAIL:guest
IP地址:118.213.133.*
谢谢老师
2009-04-20 1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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