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关于招标项目分多标段能否投多个标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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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招标项目有多个标段,只允许投一个标段是属于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是违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这也是招标人的不明智之举,因为招标的目的就是选择有经验的、有能力的、负责任的承包人,并获得最为经济的标。而有多个标段招标项目,允许投标人投一个标段,也可以投多个标段,就可以达到上述目的。因为承包多个标段,可以共用为实施合同所需的临时设施、主要管理人员和实施工人,以及施工设备等,因此施工费用可以大大的减少,投标价格会更合理,招标人可以获得经济的投标。比如河南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招标分三个标段,每个标段投资都有几十个亿元的项目。业主招标时规定:投标人可以只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或投三个标段。另规定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标段时应有一个标单独投标报价降低的百分比(如5%);如果投三个标时,其中两个标单独投标报价降低的百分比(如第二标降低5%,第三标降7%)。在这样的情况下授予合同的条件是:(1)资格合格;(2)响应招标文件;(3)有能力和适当的资源完成合同任务;(4)满足前三个条件下,多个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之和,低于三个独立投标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之和。由于小浪底枢纽工程所有投标人都报了同时投多个标段报价的百分比,但是都不具备上述(4)条的条件,所以三个标段的是不同的投标人。也就是说业主获得了最为经济的标。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美国达拉斯2009.5.2.
2009-05-03 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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