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est
题目:由于设计方案的改变是否可以进行重新招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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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不易解决的问题,其思路有两条:
1、如果重新招标,不违法律和法规。但违反了你们签订的合同。业主终止合同时,对承包人已完项目进行价款支付,对未完工程项目应给予应得利润以补偿,再加上进出场费等。所以终止合同业主要花很多的钱。
2、我认为正确的作法是:按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变更处理。即按新的设计,重新与承包人协商各项目的费用,该补的补,该扣的扣。用合同的变更建议书处理。这样花的费用要少的多。
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
唐广庆于美国达拉斯2009.5.8.
2009-05-09 06: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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