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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邀请招标的工程采购项目如果少于三家单位,在不想流标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作者:MICHELLE_CYX
题目:邀请招标的工程采购项目如果少于三家单位,在不想流标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MAIL:michelle_cyx@htmail.com
IP地址:61.148.95.*


邀请招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在开标前几天只有二家单位应标,招标人不想因此流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询价吗?或有其它的处理方式?  

  发贴时间2009-08-02 19:40:50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回复
MAIL:guest
IP地址:202.118.74.*




  按照《招标投标法》28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所以此时应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应标人仍少于3个,如果是必须招标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不再进行招标;如果是非强制项目,可不经批准,自行决定。
  建议招标人查清应标人不足的主要原因,调整后再重新招标。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贾革续于大连理工大学






  发贴时间2009-08-03 14:32:59 
 ** 贴子回复

作者:djkslcz
题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MAIL:djks@21cn.com
IP地址:61.184.84.*




投标人不足3家,无法开标,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时有3家或以上,但初步评审后不足3家的。似应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造成竞争力不足,再作处理。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评标。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已造成了竞争力不足,应废除全部投标,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发贴时间2009-08-11 18: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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