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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贴子主题: 请教:发售标书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是否有权继续发售标书
作者:zcsztb
题目:请教:发售标书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是否有权继续发售标书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某招标项目,已经过了招标公告公布的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因某潜在投标人知道信息晚,错过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视情况继续向其发售招标文件吗?

  发贴时间2009-11-25 15:37:47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不可以
MAIL:guest
IP地址:218.77.80.*




不可以,招标文件发售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间进行,这是招标法中程序性原则的体现。





  发贴时间2009-11-25 17:56:35 
 ** 贴子回复

作者:zcsztb
题目:请具体一点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可以具体一点吗,比如,招标人如果这样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什么规定?招标人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如果招标人想继续扩大竞争,有什么合法合理的办法?谢谢





  发贴时间2009-11-26 08:41:59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关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继续发售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28.*




  你提的问题中应澄清一件事,发布招标公告也即资格预审公告,因为邀请招标不发布招标公告,只发投标邀请书。因此发布招标公告应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这是才能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为潜在的投标人。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才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合格企业称为投标人。
  无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还是招标文件都应规定时限,依据法律和法规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超过这个时限,不允许再出售。发售文件时间截止后,你让某个潜在的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果又有他人购买你也发售,这有完吗?如果购买文件的企业少于三家时,应收回文件,查清原因,修改文件后再发布公告或邀请书,如果购买文件仍不足三家,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选择承包人或供应商。
  结论:正如上述老师所讲,不允许随意延长购买文件的时间。因为你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明确规定了购买文件的时限,结果招标人自己随意延长,自己违反文件的规定。所以从法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9.11.26.






  发贴时间2009-11-26 11:21:15 
 ** 贴子回复

作者:zcsztb
题目:谢谢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有同感,谢谢唐老师。09.11.26





  发贴时间2009-11-26 16:46:09 
 ** 贴子回复

作者:zcsztb
题目:继续请教唐老师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继续请教唐老师:如果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超过三家,到达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对竞争性不满意,于是发布延期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的公告,如延期三日,在这三日内继续发售招标文件,这样做合法吗?





  发贴时间2009-12-01 10:54:52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
题目:再谈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继续发售的问题
MAIL:guest
IP地址:123.116.143.*




  我在上个条目已经讲过了,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不能称为潜在的投标人,应称为投标人。只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才能称为潜在的投标人。对你提出的问题有以下看法:
  1、既然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已经超过三家,招标人凭什么说“竞争不满意”?《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性文件均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应按招标程序进行下去。只有投标截止后只有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可认为“竞争不满意”,停止开标,才可以重新招标。
  2、既然招标公告规定了发售文件的时间,就得遵守这个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可以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向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解释,投标人是可以理解的。否则待投标截止时,有不足三家投标时,又得重新招标,这将会耽误许多时间。但是购买招标文件超过三家,则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不能再发售招标文件。即不能由招标人自己违反招标公告的规定,也是对遵守时间规定的三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公正。
  3、建议: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规定较长的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性文件都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最好规定七个或十个工作日为宜。
  结论: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三家时,不能随意延长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购买文件的时间。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2009.12.2.






  发贴时间2009-12-02 10:06:46 
 ** 贴子回复

作者:zcsztb
题目:又学了一招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谢谢唐老师,您在回答我的问题的同时,又帮助我解决了一个概念上的误区。以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是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是投标人。现在总算明白了,原来《招标投标法》中的潜在投标人是特指在资格预审招标中已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就应称其为投标人(不论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这样理解对吗?





  发贴时间2009-12-03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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