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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举报”问题继续请教lfm老师
作者:zcsztb
题目:招投标“举报”问题继续请教lfm老师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受理招投标“举报”,如有相关规定(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执行该规定;如没有相关规定(如公路工程等),可以视情况进行受理和查实。
2009-11-26 16:42:41
**
贴子回复
:
作者:
guest
题目:
受理部门
MAIL:guest
IP地址:119.255.51.*
按照国务院行政部门的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分工,这些部门仅受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至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举报,有的部门有权受理,有的部门没有。但作为法律的救济途径,举报针对的主要是违法事件。如果你举报的事件属于行政监督部门违法,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你可以向同级或上一级行政监察部门举报;如果不是行政监督人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或是同级纪检(党员干部)、监察部门(党员刚不)举报。供参考!lfm
2009-11-30 12: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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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子回复
:
作者:
zcsztb
题目:
谢谢LFM老师
MAIL:xulong-88@163.com
IP地址:60.211.250.*
谢谢LFM老师。
2009-12-01 1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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