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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最好由业主和参与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

2009-10-22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发改委2001年7月5日第12号令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各部委或各省市政府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抽取。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人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错误地理解为招标人自己的专家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甚至连招标代理都不能参加评标委员会。实际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人员大都是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人员可以多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甚至,评标委员会可以全部由招标人的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或者全部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

  为了加强业主责任制和招标人问责制,评标专家可以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或者自行组建评标委员会,只需要保证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而不论专家的来源。评标专家最好由业主和参与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和经济专家组成, 这样做的理由和好处是:

  1、业主和编制招标文件的专家制订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最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背景和实际情况,由业主及其指定的专家评标,能加强业主对项目的决策,责任和管理,节省评标准备和决策的时间和费用。

  2、从外部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大都不熟悉项目的基本情况,需要时间熟悉。

  3、外部专家参与评标可能需要额外的出差费用和时间,一方面增加了评标的社会平均成本,另一方面出差时间可能与专家的本职工作冲突,需要调整或更换人员,增加评标准备时间。

  4、外部评标专家每次参与评标的时间多为一两天,如果评标不可能在一两天内结束,上次抽取的专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同时凑齐。

  5、由于外部评标专家每次参与评标的时间多为一两天,而评标又不可能在一两天内结束,业主和招标人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如组建请标工作组, 为专家提供评标的基础资料。评标可能需要对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的答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准备,如世界银行要求给予投标人澄清答复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最好不短于一周。

  6、评标应该加强评标结果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减少主观判断和淡化专家的作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开标公布的情况,可以预见评标结果,不因为评标专家的不同而导致评标结果的不同。如交通运输部在2009年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中推荐的合理低价法评标规定了计算投标人平均价和评标价的公式,任何人根据公式计算的结果都是一致的,由于其他评标因素均为满足则通过,不满足则不通过的条件,不在评标打分时考虑,不需要外部评标专家即可客观地完成评标任务。

  7、不从政府的专家库抽专家减少了政府对业主和招标人的监管,增加了业主和招标人的责任。由于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一般由设计院编制而商务部分由招标代理编制,设计院和招标代理参与评标,同样可以取到第三方监督的作用,业主和招标人没有推脱给外部评标专家和评标委员会的余地。

  8、不从政府的专家库抽专家减少了政府建立,维护和及时更新和管理专家库的工作,人员和时间和费用,有利于实施小政府大社会的构想。

  招标投标法规定由政府或招标代理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由于招标代理是企业,主要从商务方面协助业主和招标人,没有各行业的技术专家,很难建立和管理既有技术又有商务的全面的专家库。建议由各行业协会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或者将各级政府已经建立的专家库交由行业协会管理,如招标投标协会,不强制要求业主和招标人从专家库抽专家。 甚至将招标人(含招标代理)和投标人的资质登记,管理,包括资质证书的发放都交由行业协会办理,政府只制定政策和审查行业协会制定专家库标准和资质标准。如美国工程和新闻记录(Engineering News Records-ENR) 每年公布国际225家最大的国际承包商和美国国内承包商名录,供国际和国内的有关机构和人士参考,没有强制性。欧洲和美国的项目管理证书(IPMP, PMP) 也是由行业协会管理。(作者:世行驻中国代表处杨大伟)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