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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副总裁秦正富

2010-07-28

    在我国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促使我国招标投标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从此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为了能详细了解《招标投标法》在颁布实施的这十年当中对招投标行业所产生的影响,及其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显著变化,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特意走进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国际),对中招国际副总裁秦正富先生进行了专题采访。

    十年飞跃:《招标投标法》是招标投标行业飞速发展的催化剂

    作为一名从事招投标工作二十余年的资深人士,在见证了《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前后十年行业的重大变化,秦总用了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招标投标法》是招投标行业飞速发展的催化剂,它成功而有效地促成了招投标行业的崛起。为此,他指出了最显著的四点变化:

    一、《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促使招标代理机构成长壮大

    招标投标是以市场经济环境为基础的择优竞争,而代理机构则是采购流通市场中专业分工的直接体现。在建国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招标投标缺乏生存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开始推行招标投标制度。特别是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后,相关的各项法规、体制、行业行为准则等也随之建立、普及起来,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快速的发展阶段,招标代理机构的出现为招标人、投标人提供了更为专业、规范的服务。同时,《招标投标法》也首次确立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中的法律地位。凭此契机,一大批招标代理机构相继产生并发展壮大,整个招标代理行业兴盛起来。

    二、招投标的理念深入人心,招标活动进一步普及

    在提及早期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时,秦总感触颇多。他告诉记者,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展招投标业务曾是件叫人费神不已的事情。当时业界树立招投标理念的少得可怜,说服业主采用招标方式以及如何开展招标活动都是很困难的。当时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招投标行业可以说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公平与效率。《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后,借助它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再加上媒体的报道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努力,招投标的理念、各类相关知识以及招投标活动逐渐普及起来,渐渐地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和关注,对招标投标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此外,秦总还举出投标人投诉的例子来说明,投标人投诉事件几乎是每个招标投标代理机构都曾遇到过的,但在他眼中,投诉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这说明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之后投标人已经懂得充分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招投标知识深入普及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招投标行业趋向良性发展,是最为显著、最具有影响力的变化之一。

    三、招标活动的实际操作趋于规范化、法制化

    从业经验丰富的秦总在谈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力时深有感触,他提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在做招标项目时,由于在国家层面没有大法约束,因此各招标代理机构基本上是按照自己所定的规矩和流程操作,招投标市场秩序基本处于一种无序、混乱、各自为主的状态,市场招标投标利益相关方均热切盼望并积极呼吁《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在《招标投标法》出台以后,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才逐渐被规范化、法制化,同时也引导招标采购专业人员队伍不断改进和强化,从代理的环节做到杜绝和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四、多方约束机制的形成

    秦总强调,《招标投标法》详细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有管理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专家五个部分,这五部分人员一旦都参与到整个招投标活动中,就会形成相互的制约,无论是进行到哪一个环节,其他四方都会对其产生一定的监督、约束作用,这一点是非常有效的。要想促进招标投标事业稳步良好地发展,多方位多层次制约机制是不可或缺的,国家法律的制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只有将招投标活动内部的制约贯彻到位,才能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落实。

    十年磨砺:《招标投标法》是引导中招国际谋发展、创辉煌的方向标。

    “中招国际的发展壮大也得益于《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秦总在谈及中招国际这几年的快速发展时,神情充满了自豪与欣慰,“《招标投标法》是引导中招国际发展壮大的方向标,它对我们的影响是巨大的,也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秦总诚恳地说道。
    他指出,在《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前后,中招国际在体制、机制、管理乃至业务的开拓上都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在体制机制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来改革。中招国际成立于1994年,但与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分开独立运作是在《招标投标法》实施之后,为适应竞争愈加激烈的市场新局面,真正做到“为客户服务,为国家把关”,中招国际在机制上做了一些适应大环境发展的变革,在做项目的一系列详细程序上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审核流程,在内部管理上推行“一进一出”的管理制度,即公司所有招标业务,从接受正式委托开始到整个项目归档结束为止,其关键环节所涉及的主要记录、成果文档的进出和国际招标的网上操作,统一纳入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与管理,并统一对外报出或答复,保证招标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保证项目的规范质量。同时,中招国际还特别强调“三个管理”,即资料归档管理、项目管理、风险管理。
    这些创新旨在扩大公司业务,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为了搞好业务质量管理,中招国际不惜投入大量财力物力,给员工做各项业务培训,聘请专家来公司讲课,努力提高每一位员工的业务素质、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其防范、处理风险的意识。在人才管理上,秦总特别指出,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中招国际向来重视人才的培养,对员工进行良性管理和激励机制,使其对公司产生较高的认同感,从而造就出强有力的战斗团队,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在业务开拓上,秦总强调,正是因为有了《招标投标法》,有了体制和管理上的变革,公司在国际招标、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增长,中标金额从初期的几十个亿到现在的几百个亿,不论是核心竞争力还是品牌号召力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和扩大。

    诚信自律:应将单位自律上升为利益联合体自律

    招标代理行业里的“诚信自律”向来是人们热衷探讨的热点话题,怎样才能将“诚信自律”做好做实?对此,秦总也谈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对招标代理机构来说,诚信是重中之重,自律是诚信的保证,但要想让每一家招标代理机构都做到内部“诚信自律”,这是第一难关。随着招标代理机构数量的增多,招投标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怎样才能做到既不失诚信原则,又能扩大自己的业务、增加实力,相信这是每一家招标代理机构都希望掌握的“双赢”之策。做到这一点,公司自身的努力与约束是第一位的。在中招国际的发展过程中,秦总把诚信比喻成是业务发展的基石,公司不但在制度上有很多严讲诚信的要求,在招投标活动的具体过程中也有自律的措施,如:内部纪检部门把关监督,在大项目做完以后还有一系列“售后服务”,认真分析所出现的各类问题,严查各种违法行为等。把每一家公司的内部“诚信自律”上升为招投标行业的“诚信自律”,这是第二难关。要过这一关,社会约束是第一位的,要让不讲诚信的机构付出巨大的不讲诚信成本。针对行业自律难的局面,秦总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建议,在招标投标协会的分类倡导下,将单个机构单位的自律逐步上升为一个利益链接体的自律。他希望把市场命运相同的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组成一个联盟,联盟内成员相互监督、制约,一个单位失去了诚信,那么联盟里的其他成员也会受到牵连,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自律。
    从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到开展诚信创优活动,再到组织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秦总对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近期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给予了肯定,他相信,作为培育行业自律的平台之一,协会有能力在行业里树立创先争优、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在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后,秦总还呼吁《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能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减少法规细则的空白及冲突,进一步明确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的权责界限,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严格依法办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促使招投标事业的进一步壮大,还是规范行业行为自律,这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这既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监督,也需要从业人员提高自身素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谈及招投标行业的未来发展之路,秦总坚定敏锐的眼神中有思虑也有希望,“稳步合理地推动招投标行业向良性方向发展,这是每一个招标人的追求,更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有利于经济发展,更有利于国计民生大业的建设。”这一句话道出了他身为招标人的心声,也道出了招投标事业在日后的发展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因此,身为招投标从业人员,更要不断增强依法招标投标的法律意识,借助《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开拓中创新,在求实中进取,不断推动招标投标事业再攀新高,为创建健康、有序、开放、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做出贡献。 

    “在今后中招国际会做得更好,牌子更响亮!”秦总在采访最后补充道,脸上依然是祥和的笑容,但记者却发现在那份平静与淡定中,分明透着自信和坚毅。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