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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突出“五抓”规范政府投资工程资金管理

2010-09-07


    一抓申报项目资金立项。凡政府投资工程在申请招投标时,必须填报《政府投资工程资金审批表》。审批表须重点说明投资项目的规模与资金来源。

    二抓科学组织工程招投标。对建筑体量大、投入资金多、很难预测总造价的工程,严格控制采取下浮率招标方式。

    三抓严控工程量变更。对业主要求变更或追加的工程量超过原中标价10%的,若变更工程量相对独立且与其他工序不交叉,可单独施工且不影响其他工序的,一律予以公开招标。对于所有变更的工程必须由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提出申请,填写《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表》,经审批后,财政、审计部门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准确计算新增费用。

    四抓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业主单位将招投标合同备案表及各项审批手续报财政局备案,财政局根据工程的审批手续及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拨付资金。

    五抓工程决算衔接。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提前申请工程决算,确保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决算审计。(陈维余)

    来源:沭阳县招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