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进场交易项目775项,总交易金额51.78亿元,为政府节支(增收)6.32亿元。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宜春市建立了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三级管理体系”和市、县(市区)、乡“三级交易网络”。全市共设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178个。制定和完善了《工作人员行为准则》、《项目进场登记制度》、《评委守则》、《保密制度》等16项工作制度,严格约束工作人员。
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流程、统一保证金缴退、统一专家抽取”。所有交易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进行交易,招标单位必须在规定媒体、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网和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招标信息,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制定完善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图,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帐缴交到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得提前,评标专家在交易中心从省专家库中抽取。针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宜春市完善了“七大监管系统”,即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同步录音系统、信号屏蔽系统、多媒体展示系统、诚信平台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让所有进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展现在阳光下,实现科技防腐。
在全市推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于投标人有不良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在网上公布,并且限制其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去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建设工程电子化评标,评委通过该操作系统实现开标、评标、定标电子化。
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标后监管。宜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重点督查、现场巡察、专项监察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和规避招标的案件26起,处罚建筑企业102家,收缴违规金额605.05万元,给予纪律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陈娟)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