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出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进行动员部署。
一、坚持三个工作原则。
一是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研发信息公开共享系统,建设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收集、审核和发布信息,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集中、整合公开。
二是有效整合资源。结合已建成的法人单位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以及正在规划建设的联合审批系统,有效整合信息数据,促进信息互联互通,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三是完整规范运作。梳理、细化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市级24个有关部门、单位被纳入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范围。各级各单位对基本指导目录框架下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必须公开和共享,同时结合实际,进行信息公开和共享的延伸,项目信息公开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三个工作重点。
一是统一编制信息目录。各部门、各单位梳理、细化各自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市级统一编制和落实《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淄博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制定数据标准,进一步明确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具体内容、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
二是研发公开共享系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市、区县及各部门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实现互联网公开。
三是搭建综合应用平台。加强各业务系统、各信息平台间的数据对接,实现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竣工验收等信息以及相关企业、个人信息数据的自动获取,推进信息数据的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工程领域市场环境。
三、完善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协调、督导和推进各项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技术开发、应用,平台建设坚持走专家路线,充分利用专业人才资源,推进专业技术创新;各区县、各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专人负责,强力推进。
二是建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考评和监督,督促各单位正确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长效性。实现项目信息自动归集后,加强对项目各环节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机制。建设、交通、水利、工商、人行等单位负责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公开,建立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廉政准入等相关制度,增强企业的廉洁意识,对守信企业进行激励,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督促其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