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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展改革委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点培训班

2012-06-18


    为推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正确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招投标活动的能力和水平,2012年3月17日,浙江省发改委会同省监察厅,在杭州之江饭店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点培训班。全省各地(市)、县(市、区)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中心的负责人,省招标投标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招投标协会负责人,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等共400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培训由省发改委法规处牵头,省发改委培训中心和省招投标协会联合组织承办。培训班由省发改委法规处王叶青处长主持,省监察厅、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参加了开班式,省发改委赵彦年副主任在开班式上作了重要讲话。《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主要起草人、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张治峰副巡视员在培训班上对《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精神、要点和实质进行了权威、系统的解读。
    
    本次重点培训,拉开了浙江省全面、系统、广泛开展《实施条例》宣贯的序幕,并将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招投标事业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