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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座谈会在西安召开

2012-06-28


    6月9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霍春林主持,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会长高仰秀出席会议。全国23家会员单位的近40名代表参加会议。座谈会由陕西省银河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协办。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条例》的实施情况,交流经验、反映问题,并探讨《条例》实施后招标投标行业如何迎接新的机遇、应对新的挑战。会议听取、收集了与会招标投标行业主体反映的各级政府部门现行有关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与《条例》不一致的内容,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清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提供参考,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上,霍副会长首先简要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协会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包括: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起草《条例释义》、组织开展《条例》培训宣传、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政府开展法规清理、参与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年检,并配合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规范中央企业招标采购工作、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招标投标行业信用体系研究等《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有关工作。他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给行业发展带来了契机,也给协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协会将紧紧围绕《条例》,配合政府做好行业服务工作。

    来自陕西、山西、甘肃、青海、内蒙等23家会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企业实际及自身业务,着重介绍了《条例》的实施对各单位的影响,交流了学习贯彻《条例》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条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于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促进公平竞争、引导规范发展意义重大。《条例》的实施,对招标投标行业各方主体,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我们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并不断适应《条例》的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发展思路。会上,协会副秘书长李小林同志,还就大家关心的招标师职业资格、强制招标范围、关联交易、投标保证金利息、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招标代理收费以及地方保护行业封锁等问题作了政策解读。

    下一步,协会将在继续开展调研座谈的基础上,集中整理会员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建议,向委内相关司局报告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