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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肖林副主任主持召开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作会议

2012-07-11


    7月4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召开会议,具体部署本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1号文有关工作。会议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肖林副主任主持,市建交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土局、市人保局、市质监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以及委投资处、稽察办、监察室、法规处相关处室参加。

    肖林副主任指出,市领导对贯彻实施21号文高度重视,杨雄常务副市长专门批示: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建交委等部门按照国办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领导的批示意见,结合上海招投标管理实际,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建交委作了专门研究,提出了本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1号文的意见,主要有四方面内容: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21号文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三是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的规定;四是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具体有11项工作任务,分别由市政府12家部门负责落实。该意见已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三家联合正式印发(沪发改法[2012]002号)。

    会议要求请各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本市的通知要求,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来源: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