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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改委认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做好国办发21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

2012-07-13

    今年以来,天津市发改委认真组织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做好国办发21号文件贯彻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国家发改委举办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骨干培训班。按照授课内容,编印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讲义,组织各业务处室和系统各单位深入学习“条例”规定。

    二是抓紧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文件推动“条例”落实。目前,天津市发改委正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作的意见》,抓紧组织全市各部门做好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善招投标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招投标工作行政监督。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