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为一家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请问当该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招标时,该施工企业是否能够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答:
唐广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时,招标人与投标人是有利害关系的,也会影响该项目招标的公正性,因此这样的投标人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