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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3-07-25


                      关于明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萧政发〔2010〕89号)精神,自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依法应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一般采用资格后审。为明晰办事流程、保障实施效果,现发布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工作流程,并就该工作流程涉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方式核准

  1、建设项目办理招标方式核准时,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须向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区招管办)提交招标项目申请表、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除外)、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招标人营业执照或代码证或项目法人证明、招标人自行招标备案表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项目招标方案申请表。

  2、招标人应远程系统登录,提交区招管办核准,申请内容必须与书面一致,否则产生后果由招标人负责。

  二、招标公告备案

  1、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招标公告送区招管办备案。

  2、招标公告招标人应远程系统登录,提交区招管办备案(备案时间1个工作日),申请内容必须与书面一致,否则产生后果由招标人负责。

  3、招标人可以拒绝被曝光的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或信用扣分(萧山区)当年累计达18分及以上或被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为C(差)等级及以下的或在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中承担施工有劣绩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备案及发放

  1、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书面)提交区招管办备案,同时将电子文档上传[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电子版图纸],并预约开标时间,区交易中心确认时间和场地。

  2、招标人确定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自招标文件备案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二十天。

  3、区招管办接受备案,备案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备案后的招标文件(含清单)、电子版图纸随招标公告同时在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若采用电子评标的,工程量清单需由招标人统一按招标制作工具软件的PMZ格式上传,不采用电子评标的,工程量清单不得采用PMZ格式上传。

  5、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凭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资料,如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清单后自行刻录到电子光盘。

  5、上传招标文件内容必须与书面一致,否则产生后果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编制质量太差或不一致的,招管办可拒绝受理。招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电子版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6、如招标工程涉及保密要求的,由招标人提供纸质施工图,收取图纸押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退还图纸和押金。其它工程招标人不得收取图纸押金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成本费。在运行的初级阶段(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实行双轨(书面、网上)操作,投标人可用不记名的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

  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

  1、招标公告经区招标办备案后,招标人应即时将招标公告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二小时。同时将相关文件递交至萧山区交易中心窗口,并由区交易中心对外发布信息。

  2、招标人应对发布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3、投标人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获取招标公告,凭用户名和密码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报名。在公告期间投标人可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撤销报名。

  4、招标人根据系统提示,确定是否大于等于3家(当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报名)。

  五、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六、补充招标文件(招标答疑)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后不得提出疑问)和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的具体时间。

  2、投标人经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产生的疑问,可以登陆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输入用户名、密码,找到所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形式提出你需要的内容。

  3、招标人须对提疑截止时间内所有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招标答疑应于发布之日的二个工作日前由招标人送区招标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即上传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传资料必须与书面资料一致,招标人对上传资料负责。

  4、各投标人在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的答疑公告中获取答疑内容。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需在答疑截止时间后发布招标答疑的,招标人需选择重要通知在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的公告通知模块中发布,各投标人应经常关注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回答投标人疑问的,投标人可向区招管办投诉。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签到。

  2、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前一小时到区交易中心获取投标人名单(名单获取需监督人到场并输入密码)。

  3、投标人核验汇总表,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统一打印,分别给招管办和招标人。

  八、开标

  1、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核验应到会代表人员及其所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和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4、交易中心提供开标场所服务,区招管办进行监督。

  5、当参加投标企业可能超过100家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可要求投标企业只委派一人参与投标。

  九、评标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在开标前一小时,到区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并由区交易中心负责通知。

  2、评标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步进行。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或澄清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

  十、招投标情况书面备案

  招标人编写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区招标办备案,区招管办接受书面备案,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招标人在相关网站上对拟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日。公示资料必须与书面一致,否则由招标人负责。

  十一、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二、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报区招管办备案。

  十三、招标失败

  1、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当有效投标小于三个时,如评标委员会界定仍有竞争时,可以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小于二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

  十四、联系方式

  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571-82899317高女士

  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0571-82899099王女士

  杭州品茗工程造价软件有限公司:151057156493潘先生

  杭州建易建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571-85817300转808邱先生

  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