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正文

伪造公章招投标工程部总监被拘

2013-11-25


    招投标需要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说明,嫌麻烦的工程部总监伪造了一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并利用网络伪造了一份。在被发现后,他到检察机关进行补办,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该总监拘役五个月。

  据悉,胡某原系广东某办公公司工程部总监。今年6月10日,其为使广东某办公公司符合投标要求,私下伪造“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并将上述印章打印于其制作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用于投标。6月19日上午9时许,其在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咨询开具上述告知函时被抓获交公安机关归案。

  法院认为,胡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应依法惩处。判决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源自:广州日报       记者:秦松       通讯员:李世寅   吴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