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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014-02-17


    评委评分是评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内容,对最后定标有重大意义和作用。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是确保招标投标工作公平、公正的关键。但在现实中,由于评委的自身因素限制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外界干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委评分。如何充分保证在评标过程中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正性是评标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因此深入探讨此问题,提出解决途径在当前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一、评标过程中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及公正性的内涵及意义
    评委在评分过程中能够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照评分要求对所评项目独立确定得分,这样的评分就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其特点是依照法规、细则,依据专业知识和评价规律,没有预先的倾向性。评委在评分中能够应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遵循评价理论的基础上确定具体分数体现了评分的科学性;评委在评分中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细则及每项的得分范围确定得分体现了评分的合理性;评委独立自主评分,不受任何干扰,不带有任何倾向性体现了评委评分的公正性。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是确保评标结果公平、公正的关键。
    在评标过程中,评分主要分为客观性评分、主观性评分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半主观性评分三种类型。客观性评分是指评分依据明确,评分标准清晰,基本上没有离散性或者离散性很小,属于硬性指标的评分。对于客观性评分可以在电子计算机相关软件的协助下快速完成,如资质得分、报价得分等项目;主观性评分的本质是模糊评价,主观性评分一般没有明确的评分依据,评委对主观性评分项目的评分存在一定的离散性,属于软性指标的评分,因为在实际工程招标的衡量指标中存在许多难以明确衡量的项目,必须用模糊评价做出判定,在各类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大量的模糊评价,模糊评分在某种意义上看,就是用简单的分数来衡量复杂的事物,用定量的方式判别难以定量的指标,用一维坐标描述多维坐标的数据。因此,在这类评分中主观认识影响较大,在评分范围内评分的高低与评委的相关知识、经验和审视角度等密切相关。虽然评分标准难以作确定性描述,但模糊评价本身是一门科学,有其相关的理论及规律,模糊评价的质量是考量评委业务水平和评价能力的试金石,对于一些难以定量评价的项目,如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工程设计规划的合理性、所用材料的优劣等,需要评委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做出主观性判别,虽然评委对主观性判别会存在一定的离散性,对同样的情况评委评分因人而异,但多个评委的主观性判别的平均值会趋于相对合理值。因此,只有评委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和较高鉴别能力才能保证评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多的情况下是介于以上两者之间的半主观性评价,半主观性评价兼有客观性评分和主观性评分的因素,半主观性评分的特点是既有较明确的分值因素也有需要主观判别的分值因素。
    评委主观评价的公正性必须在评委完全独立、不受任何干扰的前提下才能得到保障,也就是说必须在评委没有预先倾向性影响的前提下,才能充分体现评分的公正性。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反映了评委的综合素质,与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息息相关。因此要努力克服评委素质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监管等弊端。以提升评委评分水准和公信力为突破口,从而大幅度提升评标质量。充分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使各方都能心悦诚服,充分体现出招标投标工作的意义和价值。

    二、影响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与公正性的因素
    在评标过程中,影响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与公正性的因素主要有:
    1.评委的业务素质。评委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直接影响主观性评分和半主观性评分的高低,由于评委尽管是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但工程技术领域门类繁多,存在许多细分专业,特别是有许多工程属于交叉学科范畴,现实中常能碰到许多机电一体化项目涉及机械、电子、光学等学科。面对复杂的工程项目,评委的知识结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评委的实际工作经验。评委的理论与经验对于实际工程项目的评标都是必要的条件,有些评委缺乏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特别是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指标和工程的关键部位认识不到位,如在矿机设备中防跑车装置的多种检测方式各有什么特点,哪一种更合适特定场合的需要等,这都需要评委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3.评委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接受能力。由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快,特别是在工程技术领域,自动化、电子化发展日新月异,新材料、新技术层出不穷,如果评委对所从事的专业新知识、新技术了解掌握不够,就难以胜任相关的评标工作。此外,评委评分也是一门关于科学评价的学问,如何做出更恰当的评分需要掌握相关评价方面的知识,特别是涉及主观评分部分的模糊评价理论与方法,但是多数评委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忽视。
    4.评委的法治意识。评委的法治意识是影响评委评分的重要方面。评标过程中,评委不仅需要有坚实的专业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还必须有较高的人文素质,特别是要具备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评委评分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基本保证,评委必须清楚评分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清楚自己职责的神圣性,清楚评分过程是贯彻实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关键环节和最具实质性的工作之一,只有这样评委才能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独立自主、公公正正完成评分工作。由于评委在评分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条件相近的投标单位相互竞标的情况,如果评委的法治意识不强,在评分中就有可能出现一定的随意性,致使招标难以做到好中选优,从而丧失评审的权威性。
    5.人为干扰因素。形形色色的干扰是影响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人为因素。由于我国是一个有传统人治文化底蕴的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带有浓重的人情关系色彩,人治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影响深远、根深蒂固,“熟人好办事”现象在社会生活中趋于常态化,特别是在招标投标领域,社会各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性认识还相对比较淡薄,理解的深度和高度不到位、重视不足,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还不够,再加上涉及各方的切身利益以及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通过种种途径影响评委评分的公正性,更有甚者一些招标单位的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委评分前向评委暗示倾向性意见,这是当前存在的影响评委评分公正性最难以杜绝的人为因素,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在现实中,以上这些因素或多或少影响了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影响评标的公信力。

    三、保障评委评分科学性、合理性与公正性的举措
    由于评委评分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从多方面着手,大力提高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笔者认为当前需要以下几项举措。
    1.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培育一支高质量的评标专家队伍
    培育一支高质量的评标专家队伍是确保评标质量的基本保证。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提高评分质量,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评标专家队伍,是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为了保障专家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就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专家库管理机制,通过严格考评制度、强化培训,包括法规制度和评价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评标专家整体综合素质。实现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使专家库的专家有进有出,保持最佳的动态结构,并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的奖惩机制和淘汰机制。
    长远有效的管理要依靠制度管理,必须首先健全有关评标专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入库制度、考评制度等。发挥专家协会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家交流活动,提升专家的专家意识,防止有些单位和个人对评标专家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不尊重专家;个别专家自己也认识不清,评标不认真负责,影响了评标专家队伍的整体形象。特别是专家必须认识到入专家库只是参加招标投标事业的开始,尚需进一步努力才能完成好评标工作。
    通过建立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培育一批公信力强的评标专家。研究如何具体落实科学的评价监督机制和激励奖惩机制,完善复查监督制。如对评审专家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倾向性嫌疑的打分,明确由谁去界定、怎么界定等,从而建立针对评审专家的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评审制度的约束力,提高评分的公信力。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可以考虑从采用积分制和考试认证两个方面着手,例如每参加一次评标积一分,积分制是衡量评委工作业绩的累积量指标,反映评委的评标工作量和工作经验,优质工程项目和有显著成效的可定一个适量的加分标准,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评委应受到奖励,对工作态度认真、执业能力良好的优秀级专家进行通报表扬。为了评价考核和激励奖惩制度化,需要为评标专家进阶制定一定的具体规定,如评标业绩和相关知识考核等,专家评委的级别与所得报酬相匹配,从而形成制度化的激励机制,提升评标专家钻研评标业务知识、提升评标能力的积极性。科学化、制度化的激励机制是造就高品质评标专家源源不竭的动力。通过把奖惩分明制度化、规范化,明晰权责,奖罚并举,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提高失信成本,做到奖优罚劣,权责统一。
    2.强化培训和专家学习制度,全面提升评标专家素质
    评标专家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以适应招标投标工作需要,学习的内容要有结合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新技术、新动向,并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做一个名符其实的专家。作为评标专家还必须努力学习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行为准则、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不仅要有坚实的专业技术基础,而且需要具备较强的法治理念,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和意义要认识到位。此外,作为评标专家还要掌握一定的评价原理和方法,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实际需要的招标投标评价理论与实践规律,探究评分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这就需要强化对专家的培训,建立并完善专家学习制度,并提出一定的学习要求。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专家库和行业协会把专家联系起来,加强彼此间的交流,营造学习氛围,率先把专家库建设成学习型组织,把提高专家素质落到实处。
    3.改进评委评分方法,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评分的公正
    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是保证招标投标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评标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系到评标客观性与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细节决定成败,招标投标中的细节问题不容忽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规则与标准,科学、合理的评分规则与标准增强了评委评分的标准性,在最大程度上增加评委评分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克服评分的随意性。
    由于现阶段法治文化理念还比较淡薄,人治文化的理念影响还比较深,再加上利益因素,具体法律法规在执行时会出现一些偏差,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科学、合理评标的具体方式、方法,特别是要注重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招标投标的电子化。必要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特点和评分要求,可以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主观分与客观分区别处理,使评分标准进一步科学化。细化半主观分与半客观分、基本分与创新分,突出优势分、节能分的评分标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上所述,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评委科学、合理和公正的评分是招标公平、公正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保证,从多方着手保障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是当前提升招标投标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评标专家的管理全面提升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规则与标准,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创新评分的具体方法等途径,全方位保障评委评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为经济建设和在经济领域弘扬法治文化做出更大贡献。


    源自:《招标采购管理》      作者:任理庆  (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