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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籍男子在保康涉嫌串通投标被刑拘

2015-09-10

    人民网咸宁9月8日电 招投标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定原则,然而,刘某却触碰法律底线,企图瞒天过海串通投标,结果得不偿失,给自己换来了冰冷的手铐。9月7日,湖北保康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经过历时一周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嫌串通投标案,疑犯刘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已被保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刘某33岁,是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神山镇人。8年前,刘某与保康一名女青年登记结婚,婚后暂住保康经商。2012年5月,保康县某乡镇一环城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工程总标价为500万元。

“这是个好机会,得把握住商机。”“未有具备竞标资质的公司怎么办?”“不如借别人公司的资质来个一箭双雕……”于是,一个瞒天过海串通投标的计划在刘某心中应运而生。

经过三个多月的往来奔走,刘某于2012年9月借到“湖北X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X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资质,同时报名参与该环城路建设项目的投标,并最终使“湖北X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 

纸里包不住火。今年8月31日,保康县纪委收到刘某串通投标的举报后,遂将此案移交保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

“刘某采取非法的手段骗取中标资格,不仅损害了招标企业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涉嫌串通投标罪。”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嫌疑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欧阳智慧 周小蕾)

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