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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获批

2017-02-22

 

  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决议和批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小明,副主任张平、邓小杰、林岚、梁韶灵、陈曦,秘书长高振忠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欣,市司法局、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领导、有关工委室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两项事项的决议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决议和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完成各项议程后,杨小明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注重维护市委权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思想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履职意识,依法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常委会有关制度规定,积极履职,主动担当,切实发挥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管理地方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市委决策部署的学习领会,紧扣产业共建、城市提升、县域发展“三大主题”工作和教育现代化、卫生创强、精准扶贫“三大民生”工作,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出谋献策,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针对性和水平。

 

    来源:韶关日报 薛柏华 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