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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2017-03-15

  部门预算批复是预算执行的主要依据,是预算监督的主体内容。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云南省财政厅精心谋划,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圆满完成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一是“限时办理”提效率,提前完成预算批复。2017年1月21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省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厅改进预算批复方式,要求文件限时制作,限时印刷,限时送达,切实提高预算批复效率,2017年2月5日完成了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仅用时15天,比《预算法》要求的20天法定时限提前5天。为下一步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加快预算执行赢得宝贵时间。

  二是部门、资金“全覆盖”,预算批复完整性不断提高。省财政厅在批复部门预算时,最大限度反映所有部门开支,2017年批复省本级预算单位437个,批复部门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亿元,实现单位、资金批复率双100%覆盖。

  三是强化部门“花钱必问效”,首次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遵循财政资金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的要求,首次批复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

  四是部门支出“再细化”,预算执行更加精准科学。实现部门预算批复中的所有支出按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科目。确保预算一旦批复,资金就能及时精准落实使用,进一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