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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什托洛盖矿区总规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2017-03-23

 

近日,记者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发改委了解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405号),同意矿区以建设大中型煤矿为主的开发思路。

和什托洛盖矿区位于和布克赛尔县境内,面积约896平方公里,煤炭资源总量约125亿吨,矿区划分为14个井田、2个小型煤矿开采区和5个勘查区,年规划产煤3030万吨,所产煤炭主要供应附近的煤化工和电厂项目,少量满足民用。

《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总规》的批复,标志着已有60余年开发历史的和什托洛盖矿区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

和布克赛尔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叶传宝说,《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总规》的批复,有利于大力推动煤制天然气等一系列能源战略部署的实施,加快全县大中型煤矿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化。

和布克赛尔县发改委主任兰东晴说,《新疆和什托洛盖矿区总规》的批复,将促进矿区内原有9万吨/年小煤矿开展改扩建工程,为落户和丰工业园区的苏新能源等煤化工项目提供充足煤炭资源,进一步推动和丰工业园区“煤化工”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农牧民就近就业提供更多岗位。(何承强)

 

 

来源:天山网